為了加強我校團組織建設,活躍基層生活,使班級團支部工作逐步實現(xiàn)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、科學化,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(chǎn)主義青年團章程》以及團中央、團省委和團市委有關團工作的文件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。
第一章 總 ?則
第一條團支部是團的最基層一級組織,與團員青年有著最直接最廣泛的聯(lián)系,是團的各項工作的基礎。加強班級團支部建設,努力把團支部建設成為班級的核心,是加強高校團的基層建設的重點。
第二章 團支部工作職責
第二條 ?學習、宣傳和執(zhí)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,開展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團員意識等教育;
第三條 ?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和團支部大會,指導團小組開好團小組會,上好團課。定期組織支部民主生活會,檢查團員青年執(zhí)行團章和大學生行為準則等情況;
第四條 ?推薦優(yōu)秀團員作黨的發(fā)展對象。教育團員學習黨的基礎知識,以高標準要求自己,積極向黨組織靠攏;
第五條 ?做好團員管理工作。發(fā)展新團員,收繳團費,辦理團員證年度注冊,表揚先進,執(zhí)行團的紀律;
第六條 ?與班委密切配合開展班級課外文化等活動。教育引導團員明確學習目的,刻苦學習,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,科技創(chuàng)新活動和青年志愿者活動;
第七條 ?了解和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和要求,關心他們的學習、生活,幫助他們解決學習、生活中的困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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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團支部工作制度
第八條 ?三會一課制度。團支部大會每學期不少于兩次,支委會每學期不少于四次,團小組會每學期一至兩次,團課每學期至少一次。支部組織活動一般為每兩周一次,要求每個團員按時參加活動,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應予批評教育,情節(jié)嚴重者給予團紀處理;
第九條 ?工作檔案制度。團支部的工作檔案主要是《共青團工作臺帳》,包括會議記錄、活動記錄、好人好事登記、團員和青年花名冊等;
第十條 ?團費收繳制度。團員應于每月10日前按規(guī)定向支部繳納團費一次。團支部組織委員收到團費后,應在《共青團工作臺帳》上登記并簽注日期。團支部應將團費按月上交系部團總支。團支部應教育團員按期繳納團費,逾期不交者,應予以批評,無正當理由,連續(xù)六個月不繳納團費、不過團的組織生活者,按自動脫團處理。保留團籍的學生黨員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,可不繳納團費,自愿繳納團費者不限;
第十一條 ?團員年度教育評議、團籍注冊制度。根據(jù)校團委、系部團總支的要求,組織團員參加團員年度教育評議和團籍注冊活動。做好年中和年終團員登記和統(tǒng)計工作;
第十二條 ?團內(nèi)獎懲制度。根據(jù)?!秷F內(nèi)獎懲工作條例》和上級團組織的要求,組織評選優(yōu)秀共青團員和優(yōu)秀共青團干部,提出獎懲意見;團支部可進行口頭表揚和記好人好事簿的獎勵。根據(jù)團員違紀或所犯錯誤事實,提出處理意見;團支部可進行小組批評、支部大會批評,對給予團員警告以上處分,需報上級團組織批準;
第十三條 ?請示匯報制度。團支部工作應按學期制定計劃、學期結束前應有總結。團支部的計劃與總結書面上報系部團總支。遇有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,應及時向上級團組織請示、匯報工作;
第十四條 ?發(fā)展新團員制度。工作程序為:本人提出書面申請;支部培養(yǎng)考察(一般不少于半年);支部委員會提出發(fā)展意見;系部團總支審核;填寫入團志愿書;支部大會討論通過;校團委審批;入團宣誓;頒發(fā)團員證;
第十五條 ?團支部改選制度。團的支部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民主選舉產(chǎn)生,設團支部書記、組織委員、宣傳委員等3~5人。改選程序為:團支部就改選工作安排和選舉辦法報系部團總支批準;召開團支部大會;報告支部工作;投票民主選舉;當選的支部委員協(xié)商分工;報系部團總支批準。團支部改選一般一學年一次;
第十六條 ?保留團籍制度。學生團員入黨后保留團